2022-05-11 14:16:49
什么是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房地产开发具有投资周期长、金额大、周转慢、变现能力差、风险大等特点。一般来说,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资金的不足,通常都会不断的引进其他资金进入。因此企业之间就会展开合作,已达到利益共存,共担风险。什么是房地产合作开发?
什么是房地产合作开发?
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具有周期长、投资大、盈利高的特点,这使得房地产开发活动随着经济越来越发达,其范围也越来越广、模式越来越多,房地产合作开发就是房地产开发的新模式之一。
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类型有:资产收购、股权收购、合作开发及前期融资
房地产开发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1.合作一方主体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是合同有效的前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当事人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或者已依法合作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2.利用土地使用权投资必须经过批准,否则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订立合同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已经办理批准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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